大家好,在上一期“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常见问题分析”专题中,咱们讲到了投标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关于钱的环节,其中履约保证金也是重要的一环,本期和大家聊聊履约保证金在缴纳与退还过程中的常见问题。
一、有些读者可能注意到了在招标须知中写了关于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条款,那么履约保证金该不该交?
并不是所有招标项目都需要履约保证金,在《招标投标法》中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这说明招标方提出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确实应该交。
二、履约保证金应该交多少合理?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进一步规定“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中标金额的10%,是履约保证金的上限。
三、关于履约保证金的特别说明
并不是每一个招标项目都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货物类一般不会要求,服务类也不会要求,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中比较常见。施工项目中最常见的缴纳比例是3%∽5%,以1000万的项目为例,3%的履约比例就是30万,这已经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履约保证金的初衷是招标方为了更好的管理施工单位而存在的,而实际上,大部分的原因是因为招标方的资金问题,需要借用投标方的资金。施工方不听话,招标方有多种手段可以制约,没必要一定采用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如果有招标方规定履约保证金要缴纳10%,那建议各位读者一定要认真调查招标方的付款能力,一旦建设项目陷入到持续停工状态,那交出去的钱想要追回就很困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