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活动中对财务审计报告我们应该注意什么?


我们在解读招标文件时总会遇到招标方对投标方要求提供财务报告的需求。那我们应该注意什么并提供什么样的财务报告呢?

一、提供合规的财务审计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上签字盖章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01】1035号)规定: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方为有效:

1.必须两名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

2.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3.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无效财务审计报告

1.财务审计报告无二维码;

2.缺少注册会计师个人资格证件的财务会计报表(报告);

3.缺少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财务会计报表(报告)。

4.审计报告不完整被废标

5.审计报告缺少公章、骑缝章被废标

6.缺少注册会计师签字被废标

三、满足财务报告的时间要求

在招标公告中都会提出对财务的要求,我们一定要注意,提供招标文件中财务时间的要求。

四、满足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要求

(示例)

满足招标文件中评分细则中对财务指标的要求,并附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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