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级干货!8种政府采购方式最全解析,一看就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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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政府采购的采购方式共有八种。分别是: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采购、合作创新采购。
一、公开招标
定义: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适用范围:公开招标适用于预算金额达到法定限额标准、采购需求清晰明确且市场存在充分竞争的项目。
关键流程: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后,需留出至少20天时间供供应商准备和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随后由专家进行封闭评审且过程中不得谈判;最终确定中标结果并公示3天,若无异议则与符合要求的最低报价者签约。

二、邀请招标
定义:依法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至少三家参与投标的采购方式。
适用范围:技术复杂或具有特殊性,仅有限范围内供应商可供选择的项目,如军用设备、专利技术服务。
关键流程:预先审核供应商资格并建立名录,随机邀请不少于三家供应商提交密封投标文件,组织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择优确定中标人并签约。

三、竞争性谈判
定义:通过与多家供应商多轮谈判后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灵活采购方式。
适用范围:需求不明确需协商细化、紧急采购或招标后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形。
关键流程:成立谈判小组并向供应商提供采购需求文件,组织多轮谈判优化方案及报价,最终从质量和服务满足要求的供应商中选择报价最低者签约。
四、询价
定义:向三家以上供应商一次性比价并选择最低报价者的简易采购方式。
适用范围:采购标准统一的现货货物、规格固定且价格透明的小额项目,通常低于公开招标限额。
关键流程: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出询价通知书要求一次性报价,比较收到的有效报价文件后直接选定最低价供应商签订合同。

五、单一来源采购
定义:因法定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直接签约方式。
适用范围:涉及国家安全/秘密、不可替代的专利产品、紧急抢险救灾,或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的配套扩充。
关键流程:在财政部门批准及公示后,与指定供应商就价格和合同条款直接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采购合同。
六、竞争性磋商
定义:通过磋商讨论综合评分确定供应商的混合采购方式。
适用范围:政府购买服务、技术复杂需定制化解决方案,或无法确定详细规格的创新型项目。
关键流程:发布磋商文件并接收供应商方案,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多轮讨论优化技术方案,最终根据质量(60%权重)和报价(40%权重)综合评分选定最优供应商签约。

七、框架协议采购
定义:预先选定多家供应商签订长期供货协议,后续按实际需求分批下单的采购模式。
适用范围:重复采购小额零星货物、服务需求频繁但单次金额较低,或应急物资储备。
关键流程:公开征集供应商签订有效期不超过3年的框架协议,明确货物单价或服务计价规则,采购人后续根据实际需求直接向入围供应商发出订单履约。
八、合作创新采购
定义:政府与供应商合作研发重大创新产品,按研发成果分期支付费用的风险共担采购方式。
适用范围:市场现有产品无法满足需求,需研发重大技术创新的项目,如高端医疗设备、新能源核心技术攻关。
关键流程:公开征集创新方案后选定不超过三家供应商合作研发,分阶段验收成果并支付费用,研发成功者获得量产订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