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注意:今年这四类行为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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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财政部联合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财库〔2026〕9号文件,正式开启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第三轮行动。
对投标人而言,这并非一次普通意义上的例行检查——以浙江为例,该省抽查了378家代理机构,每家抽取不少于5个项目,并优先选择400万元以上的重点标段。其中,对于围标串标等情形,将依照法律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类需要留意的问题
根据各地已公布的工作重点,以下四类行为将被重点关注:第一类:材料真实性问题
包括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相关部门已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了信息协查机制,可对报告和证书进行核实,如发现问题,将按规定进行处理。第二类:投标过程中的关联痕迹
例如投标文件内容高度雷同、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标书或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均在监测之列。如涉及犯罪,将移交有权机关依法处理。第三类:投诉举报中的不当行为
浙江省方案提及,对于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进行反复投诉,或以提出和撤回质疑投诉为手段进行施压、索要利益等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同样将移交处理。第四类:配合采购人设置特定条件
若采购文件中含有倾向本地企业、指向特定品牌或供应商的条款,供应商即使只是参与投标,也可能在后续核查中被认为存在协助行为,从而受到相应影响。
几点操作上的建议
面对全国性、多层级的检查安排,建议供应商从以下方面做好内部管理:回顾2025年以来投标所用的各类材料,重点核对检测报告、认证证书、业绩证明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确保来源清晰、依据可靠。
确保不同投标主体的保证金账户相互独立,避免混用同一账户,这是识别关联投标的常见线索。
尽量避免直接套用通用模板编制标书,即使是集团内部的不同法人单位,也建议分别独立撰写,减少不必要的疑虑。
如有异议,可依法提出质疑或投诉,但应基于事实和证据,避免反复提交或附带额外诉求,否则可能面临相应风险。
2026年的工作方向更侧重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于投标人而言,加强自身的合规审核,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